民國100年5月12日上午8點多,在新北市新店通往永和的秀朗橋機車道上,發生了連環車禍,我的小兒子是其中一員。別緊張,並無大礙。我知道這件事的時候,已經是當天晚上10點多,兒子敘訴這個事件時帶著笑聲,所以我沒有被嚇到,我寫下來紀念兒子平安渡過一劫,感謝菩薩保佑。
開車是鐵包肉,騎機車卻是肉包鐵,比較不安全,我曾經想過要把舊車給兒子開,他不要,他說:「這樣我在住家和辦公室都要租車位,車子住得比我住得還貴,我會心痛。」
馬路如虎口,處處有危險,尤其在上下班的時段。我用唱的,中華民國頌:台北的車輛,一眼看不完,街頭的機車,車車相連到天邊,阿宅和阿甘,在這裡吃頭路,風吹日曬中,賺一點小錢......
兒子每天早晚要處身在機車陣中,真要想起來我會擔心,卻又能如何,我總不能說:兒子,別上班了,回家買塊地種田吧。所以,不要想太多,算了,順其自然。
我轉述事件始末吧。上班時段,狹小的機車道上,可容兩車並行。車龍中可能有某人剎車或降速,於是造成一連串追撞,混亂後現場留下6個受害者,其中5個人是機車損壞,人無傷。我兒子排在最後一個,人車摔倒在地,小腿挫傷,車無損。
警察來了,勸我兒子搭救護車就醫,以便留下記錄,於是他被「喔咿喔咿」的送到醫院,他說覺得很丟臉。在醫院照了X光,骨骼沒有問題,包紮傷口,處理完畢後,警察到醫院,載他回到橋上騎機車,然後到警局作筆錄。因為這6人撞成一團,責任難以區分,於是決定每人各自負責損傷,簽了和解書,事件完畢。
也不完全完畢,兒子最新傷情報告說:奇怪,小腿只是破皮及瘀青,那天早上還不是很痛,到下午走路覺得痛,第二天,全身都痛,到今天腿還是腫痛。
唉呀,他太認真了,車禍當天下午就去上班,如果是我,一定唉唉叫,多請幾天公傷假(上班時車禍算公傷,可是要寫報告及畫路線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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