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新相機買了一個多月,自己覺得有點浪費,有點慚愧,所以不太想說。
只不過是愛遊蕩,到處留一些紀念照而已,這樣我的傻瓜夠好用了,幹嘛又買相機。可就是耐不住電子產品的誘惑,忍不住買了一台類單眼,nikon p100。26倍光學變焦,481公克,這是所有類單眼相機中最輕的一種,也是我選它的原因。
以前照相,單手持槍,連環掃射,快門掐掐掐,亂彈打鳥,姿勢瀟灑。現在照相,雙手捧著相機,按鈕調來調去,還要努力叫手不要抖,常常將小腹挺出來輔助平衡。
其實,新相機買來後,覺得攜帶不方便,我很少用它,隨身帶著、用的,還是我的小傻瓜sony wx1。這幾天,我的膝蓋又發炎了,不能跳舞,不能運動,無聊了,騎上機車,帶著我的新相機,到處找目標照相。哇,新機功能真的強啊,照起來效果不同呢,唉,我還是我,作品不同靠的是科技。
這些日子有雨,草長處蚊子很多,穿短褲去照相的結果是,我小腿白白嫩嫩的大蘿蔔被叮出紅豆冰。
不知是什麼樹,請欣賞它的平行脈。
軟枝麒麟。
白蓮霧,看看就好,不要摘來吃。不會被抓去關,是因為不好吃。
茄冬樹果實累累。
烈日下的勞動英雄萬歲。
小心,隔山有眼。還好,這裡不是禁菸區。
全站熱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