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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我兒子看到這個標題,一定說:你無聊啊,不要寫我的事。
管他的,我照樣寫。
那天,我和大兒子到歇腳亭買飲料,點選後,櫃台的小姐說:你們以前有來過喔。
我:沒有啊。
小姐頗為狐疑,開始為我說明集點卷的使用方式,這時,內部工作的小姐提著飲料到前台來了。直接對我兒子說:帥哥,你來過的啊。
兒子這才點點頭。
回家後,我對兒子說:原來你去過。
兒子:只去過一次。
我開始自我陶醉起來,一定是我兒子氣宇軒昂,來了一次,兩個小姐都記得他。所以,你看,做老媽的人,多會自我安慰,我的日子真好過,這麼一點小事,也可以讓我歡喜。
然後,我和兒子聊起飲食店工作人員的眼力和態度問題。
在菜市場的一角,有一攤肉品加工,以前有個小姐,我經過時,她很認真的,像背講稿一樣的,向我推銷肉鬆肉乾,說了幾次,我覺得她很敬業,也去『交關』過,之後,經過時,她還是木然的說著同樣的講稿,我覺得蠻沒趣的,她這樣眼拙、這樣死板,不是做生意的材料。
小兒子之前稱讚過兩個店員。新營中興路一家早餐店,他中學時較常去的,多年後再去,老闆娘還叫得出他的名字。還有,他台北住家附近的50嵐,多去幾次後,小姐見到她,會自動說:綠茶,少冰少糖,對不對。
我說:這類的人,眼力好,記憶好,嘴巴甜,會讓人覺得親切,有助於生意。
結果,大兒子竟然說:如果我到某家店吃飯或買東西,店員認識我,和我打招呼,我就會不想再去了。
啊,怎麼會這樣,原來大家的個性不同,對事的感受會不一樣,作法也不同。我這個大兒子,也太宅太低調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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