退休後,覺得生活太悠逸,應該做點有意義的事。

某日,在文化中心的公用電話旁,一個西洋帥哥迎面而來,真的超帥,大概是文化中心當晚演出踢踏舞的團員,帥哥問〝Can you speak English?〞

我說〝A little。〞

接著帥哥指著電話說了一串,我半聽半猜,知道他問怎麼打國際電話,以下是我的回答〝呃…this…呃…that…呃…我…I…I…〞,啊,氣死人,我不會講啦。

帥哥說聲〝Thank you〞離開了,我好懊惱。

回家後,開始發奮學英文。我找了本國中英文文法,挺認真的讀了幾天,決定去考全民英檢。哈,大學生,卻只敢考初級的,從基礎來起。買了套教材做練習,被兒子譏笑,考初級的還要準備呀。

初試那天,我從新營搭火車到嘉義,坐計程車到考場。學校走廊上擠滿了大人小孩,我也擠在其中,預備鐘響,進教室就坐,什麼,全場都是國小的小朋友,只有我一個大人,而且是個有點老的大人,走廊上一堆陪考的爸爸媽媽,關心的向內張望,我有點害羞起來。隔鄰的小朋友望向我,我向她露齒一笑,她受驚似的轉回頭,怎麼了,我的模樣很可怕嗎。

下課後,我不敢留在廊上人多處,第二節鐘響,等到大家就座,家長散去,我才匆匆進教室入座。

初試通過了,再報名考複試,還好,因為使用語言教室,實機測試,人不多,我比較自在。複試也過關了,可是分數剛及格,我的程度果然爛。

不優的成績,考試的麻煩和尷尬,讓我興趣消失。4年過去了,我的那本文法還在沙發旁小桌上,沒再翻過,我的英文程度,一樣的爛。

而在我考後一年,民國95年開始,小學生不准參加全民英檢,我贊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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